经北京市交通委等13部门修订的《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〉实施细则》14日起正式实施。实施细则适当增加了亲属间车辆转让范围,方便车辆在更大范围家庭成员间使用。
按照此前规定,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,在保留1辆的基础上,其余车辆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变更或转让登记。修订后,调整为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公婆、岳父母、儿媳、女婿变更或转让登记。受让方须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、婚姻关系或亲属关系满一年,配偶以外的上述亲属作为受让方的,还须符合实施细则第九条关于“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”的规定。
据悉,实施细则是在保持现行调控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作出的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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